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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组在审模具制造厂审核案例
来源:本站 作者:编辑 日期:2022/4/23 21:00:25
审核组在审核模具制造厂时,在试模车间的检验记录中看到,试模过程记录的“模具温度”栏内填写的都是90℃。现场操作没有看到测温仪表,审核员问:“对于温度你们是怎么检测的?”
 
检验员说:“应该用红外测温仪,但是我们觉得温度测的不准,因此我们的记录是凭经验写的。”
 
审核员要求出示测温仪的校准记录,检验员由办公室取来检定证书,证书表明该仪器是上个月刚刚送到区计量检定所校准完毕,结论是“合格”。审核员问检验员:“你们使用红外测温仪多长时间了?”
 
检验员不好意思地说:“也就这次为了认证才买的,大家使用不习惯,就没有用。”
审核员进一步查看《模温检验规程》,上面规定:“使用测温仪检测温度,应在模具温度达到90ºC时能试样。”
 
案例分析:
既然测温仪是刚刚校准完毕,说明仪器是好的,检验员不使用仪器测温,违反了《模温检验规程》的规定,是检验的有章不循。违反了标准“8.2.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”的“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,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。”
 
检验记录上的记录栏“模温温度”与《模温检验规程》所说的“模温温度”不同,文件矛盾,这违反了标准“4.2.3文件控制”的“a)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,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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